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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要闻】四川公布节庆活动管理新规,这些红线踩不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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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举办,加强节庆活动监督管理,促进节庆活动健康发展,日前,经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四川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
《实施细则》都有哪些具体条款?
带你一图看懂↓↓↓
审批流程方面,按规定须报党中央、国务院审批的节庆活动,应当至少提前6个月向省委、省政府报送请示。由省委、省政府负责审批的首届节庆活动,应当提前3个月报批。申请举办特色物产类节庆活动,须书面征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,其中申请举办大熊猫、花卉(果类)、红叶、湿地、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节庆活动的,须书面征得省级以上林业和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。
来源|川报观察
整理|刘金通
审核|陈小艳
监制|尹存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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